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,引导和带动广大产业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,促进产业企业成为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实施的主体,国家科技部、国资委,全国总工会于2006年4月联合公布了《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。企业入选标准是: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,具有持续创新能力,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,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以及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。2006年7月三部委认定了首批“全国创新型试点企业”。全国各省科技厅、国资委、总工会陆续认定了一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。
创新型试点企业经过一年多的发展,取得了初步成效,总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,一是试点企业把创新作为根本战略,以提升创新能力为核心,制定了新一轮发展规划;二是研发投入进一步加大;三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;四是在解决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方面,扮演着重要角色;五是注意体制机制创新,不断完善创新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,更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、保护与运用,积极建设企业创新文化。
中国企业新闻网(www.cenn.cn)作为“全国产业创新网媒联盟”重要发起单位,率先开设了报道产业企业创新发展的“产业创新”频道。为让创新型试点企业变成千百万中国产业企业学习和交流的“产业创新示范型企业”,决定在网站“产业创新”频道,专门开设“产业创新试点企业系列专题宣传报道”专栏,对试点企业的创新经验、创新成果和创新成就进行深入报道和广泛宣传。协助打造一批省级、国家级、国际级的创新型企业。
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准备报道材料,参加宣传!
附件一:宣传报道材料要求
附件二:栏目价格及创新服务
附件一:
创新型试点企业专题宣传报道材料要求
专题宣传报道之一《技术创新篇》:关于试点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报道;
专题宣传报道之二《体制机制创新篇》:关于试点企业持续创新能力(经费投入、研发合作、人才培养)的报道;
专题宣传报道之三 《品牌创新篇》:关于试点企业行业带动性及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的报道;
专题宣传报道之四 《管理创新篇》:关于试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报道;
专题宣传报道之五《文化创新篇》:关于试点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及文化的报道。
以上专题报道所需材料请相关企业以详实材料汇编,每篇报道配三至五幅图片。
中国企业新闻网“产业创新频道”联系方式:
电 话:010-68884243 传 真:010-68886963
邮 箱:cenn_cx@sina.com 邮 编:100055
联系人:梁晓玲 沈冰烈
地 址: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0层
附件二:
产业创新频道发布栏目价格及创新服务内容
一、中国企业新闻网产业创新频道发布栏目及价格:
单位: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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栏目
时间 |
创新人物 A |
创新品牌 B |
创新企业 C |
创新企业专题报道 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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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月 a |
0.5 |
0.5 |
0.5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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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个月 b |
1 |
1 |
1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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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个月c |
2 |
2 |
2 |
4 |
二、“全国产业创新推进工程”创新服务内容:
1、组织“全国产业创新网媒联盟”成员单位赴创新企业作深度采访;
2、组织“全国产业创新网媒联盟”成员单位及其它新闻单位协助产业创新企业召开产品(技术、体制、战略、品牌、管理、市场、服务、文化等)创新新闻发布会;
3、推荐产业创新企业参加“全国产业创新示范单位(基地)”的认定;
4、推荐产业创新企业参加“全国产业创新培训基地”的认定;
5、组织产业创新专家、创新服务机构、政府官员赴产业创新企业作创新指导、创新培训和创新咨询;
6、组织产业创新企业赴国际创新企业考察、学习和交流创新经验;
7、组织产业创新企业参加“产业创新产品、创新品牌、创新技术国际博览会”;
8、协助产业创新企业了解和申报行业、国家及国际组织和机构公益型的创新发展基金;
9、组织“产业创新发展国际高峰论坛”活动,推荐产业创新企业参加“年度产业创新功勋人物”、“年度产业创新杰出贡献奖”、“年度产业创新品牌”等荣誉的评选;
10、组织推荐产业创新企业入编《中国产业创新年鉴》大型画卷。 |